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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人民法院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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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成县人民法院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共文成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及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录人数

本次司法雇员招录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方式进行,招录3名,性别不限。

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若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的条件,将核减或取消相应计划。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截至报名开始之日,下同),本科学历放宽至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4月28日16:00。

2.报名地点:文成法院政治部4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文成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4月19日— 4月28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文成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考试方式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6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考试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进行替补。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文成县人民法院网、文成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2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由后一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不合格者由后一名进行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法院门户网站及文成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申报省高院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五、递补机制

经考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递补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年内(自拟录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计算)若本院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可从递补人选中直接予以录用。

六、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年薪资待遇按文编办〔202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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