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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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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岗位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 法院

司法辅助员0102

陈 茜

丽水学院

旅游管理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 检察院

驾驶员

0201

吴茗润

浙江广厦建设 职业技术学院

装潢艺术设计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综合执法协管员0901

金玲玲

嘉兴南洋职业 技术学院

商务英语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

综合执法协管员1902

彭燕君

宁波职业技术 学院

经济管理

大专

1.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3日起到2023年5月25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9769。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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